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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新闻

中国青年报:把国家治理纳入法治轨道

刘武俊
2013年12月09日08:49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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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把国家治理纳入法治轨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全新的提法,也是公报中值得关注的一个亮点。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意义非同寻常,意味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治理”确立为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执政理念,党的执政理念将由单纯的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转变为政府自上而下与社会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治理”。

国家治理体系主要是指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法律安排。国家治理能力主要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是以法治为基础建构的,更加强调对公共权力的合理配置和依法制约,把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治理。

“治理”理念纳入党的执政话语体系,将改变传统的以自上而下管控为特点的“管理”理念,摒弃单一的行政管控手段,转变为强调国家与社会合作共治的“治理”理念。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共在6处、9次提到“治理”一词: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治理体制”;提出“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提出“创新社会治理”,“要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等等。

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西方国家的治理理论,已成为全球政府治道变革的基本共识。治理理论的主要观点就是强调治理是一个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互动的过程,强调政府与社会通过合作、协商、建立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