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拆违建为何要等15天?
当一纸《限期整改通知书》贴到了违建业主的家门、外窗之上,是否就意味着15日之内业主就必须拆除?为何要等这15天?从3月28日起,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是否真向住宅区“开了刀”?近期社会对居住区内违法建设的关注度持续增高,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昨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社会上现在关注的3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疑问一
要求自拆为何要等15天?
就在这几天,海淀区城管紫竹院分队贴出了一张“限期15天”拆除的单据。但社会上有舆论认为“为何要等15天”,这15天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拆除违法建设,都要依照法律法规而行。”相关负责人说,这15天的来由是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而设定的。其中称“未经批准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以及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改正违法行为。公告期间不得少于15日。”
按照这个条款,15日拆除,已经是目前执法的最短公告日期。相关负责人说,公告期间届满,未改正违法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拆除。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4月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这位有着法律背景的相关负责人说。
疑问二
工商为何要介入?
针对于居住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不仅是城管等部门在努力,工商部门也开始介入,查处违建相关负责人。查处一个人的违法建设行为,为何工商也要参与其中?
“目前对于利用违法建设进行经营活动的企业一律不予注册,已取得营业执照但存在违法建设的企业,将被责令限期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逾期不办的,将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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