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鼎·艾则孜

  赛福鼎·艾则孜同志生平

  赛福鼎·艾则孜(1915-2003)维吾尔族。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卓越领导人,杰出的社会政治活动家。新疆阿图什人。中国共产党第十、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赛福鼎·艾则孜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3年11月24日6时0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出生于一个著名的爱国实业者家庭。青少年时代曾在父亲创办的新型文化学校接受启蒙教育,受进步思想的影响,积极参加进步活动。1935年,他为追求真理,赴苏联留学,接受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熏陶,奠定了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而奋斗的思想基础,树立了共产主义信念。

  1937年,赛福鼎同志毕业回国后,被军阀盛世才视为“激进青年”,流放到边境塔城。但他依然积极向群众传播共产主义理论,组织群众与黑暗势力作斗争。抗日战争爆发后,他积极宣传抗日爱国思想,被推荐为塔城维吾尔文化促进会秘书长、副会长。反动势力对他十分仇视,在塔城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将他逮捕。在狱中,他英勇不屈,在群众的集会抗议示威下被释放。

  1944年,赛福鼎同志参加了在新疆伊犁、塔城、阿勒泰地区爆发的“三区革命”,坚决反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1945年,三区革命临时政府成立后,他担任政府委员、教育厅厅长等职。三区各地游击队统编为民族军后,他负责组织创建了喀什团并兼任团长,率部多次进行战斗。为确保“三区革命”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他参与创建了三区“革命青年组织”,并担任中央委员、宣传部部长。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人民革命党,他成为主要领导人之一,并兼任宣传部部长。他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的有关论著为指导,使人民革命党在“三区革命”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毛泽东同志高度评价“三区革命是全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一部分”,“在新疆牵制了近十万国民党军队”,“对于全新疆的解放和全中国的解放,是一个重要的贡献”。

  “三区革命”的迅猛发展,迫使国民党政府于1945年10月开始与三区革命临时政府进行和平谈判,赛福鼎同志是谈判代表团成员。《和平条款》签订后,成立了新疆省民主联合政府,他出任委员兼教育厅厅长、民主选举监督组组长。国民党的腐败和反革命两面派的嘴脸,使他进一步认识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实现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国各族人民的解放。为此,他参与研究制定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秘密计划,并于1946年11月,与中国共产党代表取得了联系,正式提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请求。1947年8月,新疆成立了保卫和平民主同盟。人民革命党编入该同盟,他当选为该同盟副主席兼宣传部部长和《前进报》总编。后任新疆保卫和平民主同盟代主席、主席。

  1949年9月,赛福鼎同志作为新疆特邀代表团团长,出席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作了大会发言,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了举世瞩目的开国大典,并在中央人民政府举行的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上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10月4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上,他介绍了新疆各族人民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英勇斗争情况。他郑重地指出:“新疆过去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今天仍然是,将来也永远不会改变。”他严肃庄重的态度,对帝国主义和民族分裂势力把新疆从中国版图上分裂出去的企图给予了有力的回击,对维护祖国统一、领土完整和中华民族大团结,作出了重大贡献。

  1949年10月15日,赛福鼎同志向中共中央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毛泽东主席亲自批准了他的申请。同年12月27日,赛福鼎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新疆维吾尔族最早的共产党员。

  赛福鼎同志遵照毛泽东主席的指示,在返回新疆途中,会同正在指挥部队进军新疆的彭德怀同志,就配合解放军开展民族地区的群众工作、建立人民政权和党的地方组织等重要事宜制定了计划和方案。返疆后,他积极动员新疆各族群众,筹集了大批粮食、物资,有力地支援了进疆部队。在稳定局势、实现新疆和平解放等许多重大问题上,倾注了大量心血,作出了卓越贡献。1949年12月,他任新疆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新疆军区副司令员。

  1950年初,赛福鼎同志随同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访问苏联,参加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谈判、拟定和签字仪式。他在谈判中表现出卓越的外交才能,受到了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的好评。

  1950年12月,赛福鼎同志与王震同志历尽艰辛,到准噶尔盆地等荒原为军垦部队选址,为驻疆部队的建设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1951年,赛福鼎同志任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常委、民族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新疆省干部学校校长。1952年7月,任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第四书记。同年9月,任新疆省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在新疆的土地改革中,他遵照毛泽东主席的指示,深入南疆喀什地区进行土改试点工作,取得了成功经验,受到党中央的充分肯定。1953年1月,任西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同年8月,任新疆军区党委第三书记。他积极参与领导新疆三年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和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为新疆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迅速转入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1954年9月,赛福鼎同志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年12月,任新疆军区党委第二书记。1955年2月新疆省政协成立,他任主席。

  赛福鼎同志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积极参与领导在新疆筹建民族自治县、自治州和成立自治区的工作,坚决抵制和打击“新疆独立”的反动思潮。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他任主席,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自治区党委第三书记。同年,当选为参加各国议会联盟的中国人大代表团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1957年,赛福鼎同志陪同毛泽东主席第二次出访苏联。1958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他顾全大局,从受灾较轻的新疆调运大批粮食支援甘肃、河南等地灾区,体现了深厚的民族情谊。

  为提高新疆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赛福鼎同志向中央建议,在中央党校开办了新疆班,并向苏联派出了留学生,为新疆建设事业培养了一大批骨干力量。他倡议成立了飞行学校,为新疆培养了第一批少数民族飞行员。

  1962年,赛福鼎同志按照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的指示,为平息新疆边境地区发生的“伊、塔事件”、稳定局面做了大量工作,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赞扬。

  “文化大革命”期间,赛福鼎同志受到错误批判,蒙受不白之冤,但他仍坚信党,坚信人民。1968年后,他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自治区党委代理第一书记,自治区革命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