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馨木
2017年09月15日15:50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體制機制順,則人才聚、事業興。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力破除體制機制障礙,解放和增強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聚天下英才而用之。2016年,中央頒布《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從中央到地方全面發力,加快推進人才培養、評價、流動、激勵、引進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為人才發展注入了強大動能。
國際科技論文收錄量和被引用量連續多年排名世界前列﹔鐵基超導、量子通信、載人航天等關鍵領域相繼取得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重大突破﹔諾貝爾獎獲得者屠呦呦等一批頂尖人才不斷涌現……最新統計數據表明,人才資本對經濟資本增長的貢獻率已由2010年的26.6%攀升到33.5%。人們欣喜地看到,隨著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堅冰”的不斷融化,中國特色人才制度的優勢進一步彰顯,“天下英才紛至沓來、源頭活水驅動創新”的願景正逐漸演變為現實。
自我革新,向用人主體放權
8個工作部門,56個審批環節,84個審核要件,兩三個月的辦理時間……以往,在天津辦理人才引進手續,不僅需要各部門“分頭跑”,還要“反復去”。如今,審批環節減少到19個,審核要件精簡為44件,90%以上的服務事項可以及時辦理。
“幾年前,我愛人辦理落戶用了三個月,現在我備齊材料上傳到網絡后,從審核到制卡一站式辦理,隻用了15分鐘。”在天津市人才綜合服務中心,博士謝虹為便捷的服務點了個大大的贊。
天津市的探索是政府深化人才領域“放管服”改革的一個代表。長期以來,人才管理中的行政化、“官本位”傾向飽受詬病,《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出台后,就落實《意見》中關於推進人才管理體制改革的部署,各地區各部門勇於自我革新,積極轉變政府人才管理職能,消除對用人主體的過度干預,用政府減權的“痛”,換取人才創業創新的“爽”。
打破部門利益固化藩籬,優化人才服務——
國務院分7批取消了433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削減比例達70%以上。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証受益范圍向地方和部委人才項目擴展。北京、天津、陝西等地清理和規范人才招聘、評價、流動等環節中的行政審批和收費事項,為人才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四川、寧夏等地建立起了人才管理服務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
勇於自我革新,保障和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
浙江和湖南將職稱評審權下放單位,提升了人才評價的准確度,更好地促進了人才的優化配置﹔江蘇、湖北、青海等地創新事業單位特設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引進急需高端人才不受編制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黑龍江將科研經費預算調劑權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勞務費比例不再受限。
突出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各地各部門不斷完善人才供求、價格和競爭機制,構建統一、開放的人才市場體系,積極培育專業社會組織和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數據顯示,2016年人力資源服務業全年營業總收入達1.18萬億元,行業從業人員突破55萬人,“求職到市場、招聘找市場”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
啃“硬骨頭”,為人才鬆綁
哈爾濱工業大學航天學院譚立英教授和團隊最近很振奮。他們的科研成果“星地激光鏈路系統技術”曾獲2014年國家技術發明一等獎。去年3月,在學校和黑龍江省的支持下,譚立英牽頭成立了哈工大衛星激光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金2億元,其中科研成果知識產權作價入股1.332億元,佔66.6%。而且,學校將85%的知識產權收益獎勵給了譚立英的科研團隊,這是她20多年來想都不敢想的事。
“守著金飯碗要飯吃”曾是不少國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寫照。集聚著大量人才和海量成果,但由於限制多、管得死、缺少有效激勵,科研人員對產業化積極性不高,大量科研成果在實驗室裡“沉睡”。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人才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要強化激勵,用好人才,使發明者、創新者能夠合理分享創新收益”“讓科研人員名利雙收”“讓人才能夠在政府、企業、智庫間實現有序順暢流動”,為改革指明了方向。
2016年2月,國務院印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11月中共中央印發《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探索股權期權分紅激勵具體辦法,讓人才合理合法享有創新收益。上海、河北、福建、廣東等地先后出台關於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配套文件﹔湖南等地積極探索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規律和方法,鼓勵人才以專利、技術、知識等參與市場分配。安徽等地推行股權期權激勵,讓人才在創新成果運用中有份額、有股權。
2017年1月,《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正式出台,“注重職業操守,突出對創新能力的評價,突出對工作實績的考核”“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一系列有針對性、含金量高的舉措,有力破解了職稱制度體系不夠健全、評價標准不夠科學、評價機制不夠完善、管理服務不夠規范等存在已久的問題。
《意見》引起了熱烈的反響,各地紛紛出台相關政策規定要求,全面破除體制機制頑疾,頻頻放出政策“大招”——
雲南、貴州、甘肅等地不再把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作為申報和參評的必備條件﹔山西、重慶、河南等地暢通特殊人才晉升通道,對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發明專利的人才實行破格評聘,且不受名額限制﹔浙江等地廣泛開展企業、行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衡量人才不再“一把尺子量到底”。
2017年3月,《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印發。“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離崗創業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等,可以作為其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選派專業技術人員